的期间内办妥财产权转移的承诺函。
以无形资产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还应提交:1、以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的清单;2、提交相关的专利证书、商标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有效状况、评估作价报告;3、各投资者确认函,承诺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上述内容不适用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验资。
二十六、哪些收入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有些收入虽然直接发给个人,但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按国家规定比例实际缴付的住房公只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
二十七、哪些所得可以免税?
下列所得,可以免税:
1、省、部、军级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9、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10、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11、对于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12、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二十八、哪些项目可减征个人所得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劳动所得;
2、因严惩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